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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罗:实施“331”行动 促案件质量提质增效
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4-04-26 07: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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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平罗县纪委通过实施“331”行动,扎实推进案件质量提质增效。

 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,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。根据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“优化阅卷笔录”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按照繁简分流、施策分类的方式,探索一套既符合工作实际又提质增效的阅卷笔录制作模式,切实提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分析运用能力,为案件质量夯实证据基础。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商请审理部门形式审核前,必须提供高质量的证据审核报告,通过严把案件移送审理的受理关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。截至目前,移送审理的10件立案案件均形成了高质量的证据审核报告。凡是由乡镇纪委、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立案案件,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,由专人负责案件指导工作,确保案件办理程序、定性、量纪合法合规,保证基层案件质量。

  开展三项评查活动,着力补齐短板弱项。对委机关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,在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,从事实证据、定性处理、程序手续、管理规范四个方面形成评查意见,协助、引导其查漏补缺、消除案件质量隐患。常态化开展月度执纪执法工作评查,通过建立“评查—反馈—通报—整改”机制,采取“自评+集评+复核”三位一体的评查模式,对每月办结案件从事实证据、定性处理、程序手续等方面逐一进行评查,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,实行“一案一清单”“一案一反馈”“一案一整改”,切实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水平。择优评选精品优质案件、优秀文书并予以通报表彰,通过树立、表扬榜样的方式放大带头引领作用,激发竞争意识。

  编印一套业务参考,发挥参谋助手作用。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,由案件审理室对办案中存在的性质认定、条规适用、处理处分不精准、不恰当等问题,予以总结、提炼,对典型案件和办案中遇到的疑难争议、易发多发问题予以梳理汇总,每季度形成一期《审理业务参考》或《典型案例大家学》,印发委机关各办案科室(部门)学习,以此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切实发挥好案例指导作用。(平罗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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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罗:实施“331”行动 促案件质量提质增效

2024-04-26

  平罗县纪委通过实施“331”行动,扎实推进案件质量提质增效。

 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,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。根据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“优化阅卷笔录”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按照繁简分流、施策分类的方式,探索一套既符合工作实际又提质增效的阅卷笔录制作模式,切实提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分析运用能力,为案件质量夯实证据基础。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商请审理部门形式审核前,必须提供高质量的证据审核报告,通过严把案件移送审理的受理关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。截至目前,移送审理的10件立案案件均形成了高质量的证据审核报告。凡是由乡镇纪委、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立案案件,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,由专人负责案件指导工作,确保案件办理程序、定性、量纪合法合规,保证基层案件质量。

  开展三项评查活动,着力补齐短板弱项。对委机关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,在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,从事实证据、定性处理、程序手续、管理规范四个方面形成评查意见,协助、引导其查漏补缺、消除案件质量隐患。常态化开展月度执纪执法工作评查,通过建立“评查—反馈—通报—整改”机制,采取“自评+集评+复核”三位一体的评查模式,对每月办结案件从事实证据、定性处理、程序手续等方面逐一进行评查,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,实行“一案一清单”“一案一反馈”“一案一整改”,切实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水平。择优评选精品优质案件、优秀文书并予以通报表彰,通过树立、表扬榜样的方式放大带头引领作用,激发竞争意识。

  编印一套业务参考,发挥参谋助手作用。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,由案件审理室对办案中存在的性质认定、条规适用、处理处分不精准、不恰当等问题,予以总结、提炼,对典型案件和办案中遇到的疑难争议、易发多发问题予以梳理汇总,每季度形成一期《审理业务参考》或《典型案例大家学》,印发委机关各办案科室(部门)学习,以此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切实发挥好案例指导作用。(平罗县纪委监委)